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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钓鱼岛主权彰显中国决心与智慧

作者: 2023-03-18 来源:环球时报 浏览次数: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固有领土,位于我国台湾岛东北部,是台湾的附属岛屿。在维护钓鱼岛主权的斗争中,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同心同德,众志成城,坚决维护我国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坚定维护地区和平稳定和国际公平正义,充分体现了敢于斗争的决心意志和善于斗争的能力智慧。

一、积极倡导收复主权。中外诸多历史文献和地图明确记载,我国最早发现、命名、利用钓鱼岛,并行使了长期有效管辖。清朝晚期,中国封建社会逐步走向没落,日本觊觎侵吞中国领土,于甲午战争末期暗中将钓鱼岛非法编入日本“版图”。随后,日本又迫使清政府签订不平等的《马关条约》,割让台湾全岛及包括钓鱼岛在内的附属各岛屿。

毛泽东同志在1936年和1937年两次会见美国记者时都提出收复台湾的主张,明确指出抗战的胜利包括台湾的解放。抗战全面爆发后,《新华日报》曾特辟《台湾光复运动专刊》,唤醒国人对台湾的关注。1940年,中共代表董必武在国民参政会上联合各党派人士代表提出,应即宣布《马关条约》无效,认定台湾为应收复失地。中国政府于1941年发布文告,正式对日宣战,提出废除包括《马关条约》在内的中日之间的一切条约、协定。随着日本战败并宣布无条件投降,根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法律文件,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作为台湾的附属岛屿与台湾一并回归中国。有关国际文件奠定了中日之间解决钓鱼岛归属问题的重要法律基础。

二、坚决回击外方侵权。20世纪50年代,美国开始扶植日本政府并片面推动对日媾和,与日本缔结了所谓“旧金山和约”,将北纬29度以南的西南诸岛等交由联合国托管,后擅自将钓鱼岛纳入托管范围。70年代美国将钓鱼岛“施政权”“归还”日本。对此,中国政府多次发表声明,对美日私相授受钓鱼岛提出强烈抗议,深刻揭露美日非法行径。面对中国人民的强烈反对,美国不得不公开澄清其在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上的“中立”立场。

2012年,日本不顾我国政府严正交涉和坚决反对,宣布“由政府出资购买钓鱼岛”,实施所谓“国有化”。党和国家领导人在不同场合多次表明严正立场,我国外交部通过发表正式声明、外交交涉等表达强烈抗议。为反击日本侵犯我国领土主权的恶劣行径,我国政府公布了钓鱼岛及其部分附属岛屿的标准名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线的声明》和《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白皮书,并向联合国秘书长交存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点基线的坐标表和海图。

近年来,日本仍不断在钓鱼岛问题上挑起事端。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政府通过政治外交渠道进行坚决斗争和有力反击,驳斥日方炒作抹黑我国海警立法,谴责日本来历不明渔船的非法入侵,反制日本地方政府通过钓鱼岛更名议案。这些有力举措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在维护领土主权方面的决心和意志。

三、以实际行动维护主权。2012年日本非法“购岛”事件后,中国海监船编队于同年9月14日进入钓鱼岛领海巡航执法,并用中、日文向日本船只喊话,要求其不得妨碍我正常执行公务。这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线的声明》后,中国公务船首次在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海域开展维权巡航执法。12月13日,中国海监编号B-3837的运-12飞机与4艘海监船密切配合,顺利完成我国钓鱼岛海空立体巡航任务,成功实现钓鱼岛领空的维权行动。2013年以来,中国海警舰艇编队在钓鱼岛海域一直保持常态化巡航,体现了我国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持续管辖。

四、管控分歧维护稳定。在同日本侵权行为坚决斗争的同时,我们始终从地区和平稳定和双边关系大局出发,将钓鱼岛问题放在外交全局中统筹考虑,推动钓鱼岛和东海局势管控逐步走上良性轨道。上世纪70年代,在实现中日邦交正常化和缔结《中日和平友好条约》过程中,周恩来总理、邓小平同志与日本领导人先后就搁置钓鱼岛争议达成重要共识。此后的相当长时期里,双方本着求同存异、和平共处的精神,致力于妥善处理钓鱼岛问题,避免干扰和阻碍双边关系发展。双方共同推动海上管理和开发合作,1997年签署《中日渔业协定》,2008年达成中日东海问题原则共识。

2014年,中日就改善两国关系达成四点原则共识,同意通过对话磋商防止局势恶化,建立危机管控机制,避免不测事态发生。这一重要共识针对日本非法“购岛”制造的紧张局势拨乱反正,正本清源,成为管控东海和钓鱼岛问题的“稳定器”和“定盘针”。在此基础上,我国外交部门与日方通过中日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等平台保持沟通交流,防务部门推进海空联络机制建设,涉海部门开展各领域海洋对话合作。上述措施为维护东海和钓鱼岛局势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钓鱼岛问题涉及中日双边关系和我国周边和平稳定。党中央审时度势,精心运筹,科学研判国内外形势,牢牢把握钓鱼岛斗争的主动权,不断巩固和提升我在钓鱼岛维权斗争中的控局能力和有利地位。党中央领导下的钓鱼岛维权斗争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坚持底线思维。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任何外国不要指望我们会拿自己的核心利益做交易,不要指望我们会吞下损害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苦果。”在领土主权问题上,我们没有退让的余地,决不放弃自身正当权益,决不牺牲国家利益。二是坚持敢于斗争和善于斗争。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在钓鱼岛问题上坚决反击日本侵权行径,有关举措有力、有效,不仅取得了斗争的主动权,而且占据了国际道义和国际法的制高点。三是坚持综合运筹。钓鱼岛问题敏感复杂,解决起来非朝夕之功。我们要着眼大局,通过对话协商妥善处理,为这一问题的最终解决创造有利条件。(宗海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