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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政司司长: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符欧洲人权法院判例

作者:齐倩 2021-03-10 来源:观察者网 浏览次数:

在中央决定出手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后,一些西方国家接二连三“登台唱戏”,借“民主人权”的大旗横加干涉。对此,香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在9日接受美国彭博社采访时做出有力驳斥。

郑若骅强调,全国人大完善香港选举制度是维护“一国两制”和“爱国者治港”的原则,并指出此举同样符合欧洲人权法院的判例。“世界所有地方的选举制度都需要调整和完善,香港也是如此。”

郑若骅接受彭博社采访,视频截图

据彭博社9日报道,香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接受采访,就中央完善香港选举制度一事回答记者提问。

当被问及香港为什么需要修改选举制度时,郑若骅表示,香港自2003年以来出现的社会事件,危害香港的政治体制和选举制度,之后更出现乱港分子破坏香港社会稳定,对香港大众毫无益处。

她说,这些迹象均表明,中央有需要援引《基本法》第45条和68条采取措施,完善香港特区制度。“政治结构已不再确保港府为人民服务的效率。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全国人大看到了采取措施的迫切需要。”

《基本法》第45条规定,香港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第68条规定,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

郑若骅还在在采访中指出,欧洲人权法院的判例指明,一个地方完善制度时,要考虑有关地方的历史发展、政治状态、文化多元等因素。因此,“世界所有地方的选举制度都需要调整和完善”,香港也是如此。

3月5日,“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议题,被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议程。会议将讨论取消区议员在特首选举委员会的议席、完善立法会选举制度、设立“爱国者治港”资格审查制度等建议。

那什么才是“爱国者”?郑若骅解释称,任何挑战国家基本制度、破坏香港宪制秩序的人,都不算真正的爱国者。她补充称,世界上所有国家的竞选者,“都会在竞选过程中证明他们比其他人更爱国”。

早在去年起,美国等西方国家对香港国安法的实施说三道四。在此次采访中,记者再次提及此事。

对此,郑若骅有理有据。她说,自香港国安法实施后,香港社会已回归理性、包容、和平,呼吁美国应该看清事实。“请看清楚事实真相,看清楚香港到底发生了什么。”

此外,她还驳斥了有关香港国安法损害香港言论自由的抹黑言论,称这是“完全荒谬的”,只要针对政府政策的批评是公正、客观和基于事实,相信政府都会欢迎。

“我们有时听到的一些言论实际上是没有事实根据的,或者可能忽略了已经存在的事实。”郑若骅告诉记者,如果事实不确定,这些意见“只不过是毫无价值的言论”,更谈不上言论自由。

郑若骅:看清楚事实真相,看清楚香港到底发生了什么

3月9日,郑若骅接受央视记者采访时称,“爱国者治港”是天经地义的,每一个中国公民都应该是爱国的,这是一个基本原则。如果是政府官员,或者是有治理权的,那么对爱国的要求就应该更高。

她还承诺,在全国人大决定完善选举制度后,律政司会努力把“本地立法”得事情做好,遵循“一国两制”方针,“爱国者治港”原则,把选举的制度落实好,香港就会回到正轨。

同日,外交部驻港公署宋如安副特派员就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面向外国驻港媒体吹风。

他在会上强调,修改完善特区选举制度是中央事权,不是特区自治范畴事务。中国是单一制国家,宪法规定创设香港特别行政区、建立特区制度,权力在中央。全国人大作为宪法规定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作出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制度安排,符合宪法规定和宪法原则,符合香港基本法,具有坚实的政治基础和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