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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比拐卖儿童的人贩子还可恶?

作者:环球时报 耿直哥 2017-01-16 来源:环球时报 浏览次数:

不过,如果在发布这些信息1年后,警方还是找不到孩子的父母,那么对于符合收养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在取得公安机关的证明后,应当及时进行国内送养,使儿童能够尽快回归正常的家庭生活。

具体流程是社会福利机构再发布一次认领公告。然后在60天内如果还没人来认领的话,就将为这些孩子办理收养登记了。

另外,在2015年民政部和公安部的这个指导性政策出台前,由于政府不允许为拐卖儿童办理收养,孩子只能暂且在福利院安置。

那么,在您清楚了这些耿直哥从多位全国不同地方的打拐民警和部门那里获得的这些政策和情况后,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时间”那个引起大家对于陕西富平县公愤的报道,到底出了什么错吧。

首先,这家网络媒体的记者对于陕西富平的指控,来自于他们看到当地民政部门2016年9月27日发布的一则“关于认领被拐儿童的公告”。

然后,他们的记者见公告中提到这起发生在2013年7月20日的特大儿童拐卖案件,在当年就已经解救出了许多孩子,于是,记者便开始对为何2016年月才发布认领公告感到奇怪:

而这样的疑问,也一直始终贯穿着“北京时间”的报道,直到他们的记者最终从一位所谓的“知情人士”口中得到了“官方是怕出丑在刻意隐瞒”的结论。

▲图为“北京时间”的报道截图

▲图为“北京时间”的报道截图

可如果您还记得前面耿直哥给大家科普的内容,那么为啥当地民政部门2016年9月才发布这个公告就不难理解了。

首先,耿直哥请大家看一篇2015年9月21日陕西当地的主流媒体《华商报》的报道,其中的重点我已经给大家划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