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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像尊崇自己的历史一样尊崇国歌

作者:中国军网综合 2017-12-15 来源:中国军网综合 浏览次数:

让尊崇国歌有法可依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于5月2日对外公布。根据计划,国歌法拟于6月初次审议。这让我们感到欣喜,它是继国旗法、国徽法立法后的又一大事,将使全社会尊崇国歌真正有法可依。

国歌,既是现代国家不可或缺的元素,又是一个民族伟大精神的凝炼。通过对国歌的透视,可以看出一个国家文明的底蕴和民族精神的品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义勇军进行曲》,是一首催人奋进、共赴国难的歌。她诞生于民族救亡的危急时刻,传唱于抵抗日本侵略者的浪潮之中,闻名于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前夕。无论是在残酷惨烈的抗日战场,还是在已然沦陷的后方;无论是在烽烟四起的内地,还是在漂泊动荡的异国他乡,只要是有中国人在的地方,就有深情共鸣和热烈传唱,进而形成一股强大的意志力和凝聚力,有如吹响民族解放的号角,挽狂澜于既倒,气贯长虹、势不可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义勇军进行曲》,是一首起于苦难、成而辉煌的歌。她是辉照历史时空的一道裂电,是振奋亿万民众的最强动员,是警醒迷醉太平的一声惊雷。无论是在干戈扰攘的革命时期,还是在意气风发的建设时期,抑或是千帆竞渡的改革时期,她都激励着无数中华儿女为了实现国家富强和民族复兴而努力奋斗,她都鼓舞着一代代炎黄子孙为了国家荣誉和民族利益而拼搏奉献,凝聚中华之魂,汇聚团结之力,刚毅不屈、共克时艰,雄壮高亢、共创佳绩。

国歌旋律强劲、曲风雄壮、节奏紧致、气势磅礴,既有义无反顾、舍生忘死的精神蕴含其中,又有不怕流血、冲锋不止的气魄彰昭其外,像是一柄出鞘的剑,呼啸沧桑又振奋人心,壮志凌云且勇往直前。正如作家伊斯雷尔·爱泼斯坦赞扬的那样:“歌曲的每一句都是一个口号、一个不屈的灵魂。”

可以说,国歌凝结着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富裕的全部奋斗,是鼓舞人民奋勇前进的强劲旋律,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鲜活教材。高唱国歌,恰似血管里有长江黄河之水自民族远古渊深的历史中澎湃而起、奔涌而来,宛如骨骼中有万里长城从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巍然屹立、自信挺拔。

国歌是全体中国人的共同精神家园,也是全体中华儿女自强自立的郑重宣言。我们必须像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爱护国歌,像尊崇自己的历史一样尊崇国歌,决不允许任何人轻慢亵渎,决不允许任何场所随便滥用,必须以法律的形式来维护其宪法赋予的崇高和神圣。

遗憾的是,当前社会上还存在着奏唱国歌不严肃、不准确和不当使用国歌的问题,有的人在饭桌上、在娱乐场所笑唱国歌、篡改歌词,有的单位在重大场合播放错误版本的国歌,还有很多人不知道国歌诞生的历史背景、词曲作者,甚至还有部分人不会唱国歌。这些现象一方面反映了国歌的教育不到位,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社会对国歌的尊崇不够。

失去法律的约束容易导致行为的失范,有了法律的规范才能更好地尊崇国歌。热爱、尊重国歌,学唱、传唱国歌,规范、普及国歌奏唱礼仪,是我们每一位中国人应尽的义务和应当普遍遵守的规范,为国歌立法刻不容缓、势在必行。俄罗斯、加拿大、马来西亚等国家专门对国歌进行立法保护,以维护其权威,捍卫其精神,传承其使命。

国歌承载着一个民族的记忆和希望,彰显着一个国家的性格和气度,不仅是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的有效载体,更是弘扬爱国主义、民族精神的鲜活教材。尊崇国歌,必须启发自觉,形成习惯,也必须有法可依,维护权威。让我们在法律的保护下,更好地尊崇国歌、传唱国歌、维护国歌,让进取之心、昂扬正气充盈华夏大地,让忧患意识、爱国热情激励我们不断前进。